婚前要求佢有學識有能力,婚後就要求佢做家庭主婦相夫教子
- 彌詩

- 2024年1月11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好多人婚前要求伴侶有一定學歷同工作能力,但婚後就要求伴侶做家庭主婦。
佢地追求男主外女主內嘅「傳統婚姻」——男方只負責提供經濟支持,屋企大小事務(如家務、處理雜費、養育兒女)都交低俾女方。
有學識有能力,當然更能勝任職場或家庭中嘅角色。擇偶條件冇標準,但婚前想女方對職業有抱負,最好有野心又有地位,婚後就要求女方為婚姻放低對職業嘅追求,就有啲矛盾。
唔係「唔好返工咁辛苦啦,我養你」,而係直接要求對方擔當家庭主婦嘅角色,即使冇講明「你要做家庭主婦」,實際上早就將所有相關責任交俾對方,自己打「我返工已經好辛苦」嘅旗號推卸家庭責任。
「我全日都返工」,所以返到屋企咩都唔洗做,甚至堅持自己必須係Provider,要求老婆順從呢一點——老婆有冇返工都好,必須負責屋企所有事務。
而佢地婚後將返工賺錢視為一種「犧牲」,即使佢地婚前已需要工作。
就算老婆選擇返工賺錢,佢地都認為係「不必要」,即使家庭有兩份穩定收入,有能力僱用姐姐或保姆照顧小朋友,都寧願老婆放棄工作、放棄經濟權力、放棄財務自由,好聽就係留喺屋企相夫教子,實際上係說服老婆學做保姆、女傭、廚師。
當婚姻出現任何問題,其中一方陷入經濟困境就自動失去選擇去留嘅權利,都係極常見嘅個案。
雙方配合並自願成為Stay at home wife/husband,我覺得完全冇問題;但堅持要求對方留喺屋企,希望有人承擔自己作為成年人及家長嘅責任,唔願意精神上承擔一個家,而自己只需每週工作40小時,我覺得有問題,不過我冇權亦唔會阻止任何人嘅抉擇。
如果有日我成為全職大太,一定會係我自願、Comfortable嘅時候,並預先一齊探討點避免過份依賴或控制對方,保持一定程度嘅獨立,而唔係純粹為咗配合伴侶對所謂傳統婚姻嘅追求,或天真地相信有情飲水飽就放棄事業同理想。













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