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即同情緒病伴侶分手?抑或死守關係到底?
- 彌詩

- 2024年10月20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

讀者sent咗「請立即同你有情緒病嘅另一半分手」呢個Post俾我,問我意見。
樓主話:「有情緒病精神病嘅絕對唔係一個正常人,佢會成為你一生嘅負累,甚至難保日後自己有咩生命危險,唔洗多講,搵個好藉口同佢分手。」
又講Unpopular opinion,我諗唔多治療師會公開講以下嘅嘢。
分手本身就艱難,如果任何一方患病就更艱難。然而當伴侶患有嚴重情緒或精神疾病,分手的確係其中一個選擇。
分手本身冇話啱定錯。
有情緒病或精神病係咪唔值得被愛?你都知答案。佢地需要更多關愛、包容,但佢地都係獨立個體,有自我價值同尊嚴。同時我唔會叫任何人大愛包容情緒病或精神病人,死守關係、分手都唔係唯一解決方法。
我覺得如果接受唔到,無謂勉強,長痛不如短痛。有病,自然需要人照顧。感冒發燒都要睇醫生食藥,想被安慰、陪伴、支持,更何況長期病患者。
每對情侶都會渡過困難時期,「感建分」唔係一個Legit嘅處理方法。考慮分手前,佢有冇尋求專業幫助?如果佢冇,你有冇鼓勵佢獲得適當治療?當然鼓勵唔係指威脅、強迫,我地都需要學習點樣照顧同支持一個人。
當病患經常有極端情緒反應,行為亦對伴侶產生負面影響,長遠嚟講真係會成為負擔,仲可能導致自殺或其他嚴重健康問題。如果佢需要治療或藥物控制病情,而唔願意接受治療,盡咗力都幫唔到,咁就要面對現實。
然而我見過好多人,習慣打情緒或精神病旗號去自私自利、情緒勒索同傷害伴侶。
有病唔緊要,人人都有機會病,但明知自己有病都唔積極面對,放棄健康仲推卸責任俾伴侶,用個病威脅同guilt-trip對方,要求佢絕對服從,仲當佢係情緒垃圾桶而毫無悔意,咁就同個病無關,呢種人早分早享受。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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